社体协会字〔2017〕501号 中国龙舟协会关于印发2017年中国龙舟公开赛 (江苏•阜宁•金沙湖站)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: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、中国龙舟协会、江苏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、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政府主办,江苏省龙舟协会、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体育局、江苏省阜宁金沙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、阜宁碧水缘旅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办的2017年中国龙舟公开赛(江苏•阜宁•金沙湖站),将于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在江苏省阜宁县举行。 根据2017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总规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参赛单位 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解放军、行业体协、龙舟协会、龙舟俱乐部以及承办地为单位组队,共接受16支公开组队伍报名(原则上各单位限报一支队伍),报满即止。 二、竞赛项目 (一)公开组 22人龙舟200米、500米直道赛,5000米绕标赛 (二)迷你龙舟组 5人制200米直道赛 三、竞赛办法 (一)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4年版《龙舟竞赛规则》。 (二)参赛队人数: 1.公开组 22人龙舟各队限报26人,其中领队1人、教练1人,鼓手1人、舵手1人、划手20人,替补队员2人; 2.迷你龙舟组 参赛运动员在各公开组龙舟参赛运动队中产生,限定7人,其中鼓手兼舵手1人,划手4人,替补队员2人,无性别限制。 (三)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。各队可自带桨,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,颜色一致;舵采用固定式舵。 (四)比赛采用坐姿。 (五)队旗的要求: 1.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队伍队徽(logo)的电子队旗,底色不限,要求:2048×1024像素,分辨率不低于72dpi,格式为照片格式(.JPG)及矢量图(.ai)。 2.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: (1)大队旗旗面高1.6米、宽2.4米,颜色不限,面料不透光,双面印有×××龙舟队,文字均由左至右书写。 (2)小队旗旗面高0.6米,宽0.8米,颜色不限,面料不透光,双面印有队伍标准简称。 (六)比赛方法及抽签: 1.比赛设4条赛道,采取预赛、复赛、半决赛、小决赛、决赛的方式进行。 2.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、教练、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;比赛的赛道、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。 四、报名和报到 (一)报名 1.请参赛单位登陆中国龙舟协会网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; 2.请将确认函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主管部门,解放军,行业体协盖章后于2017年10月15日前传真至赛事组委会; 3.组委会确认接受参赛队报名后,请各队将报名表于2017年10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,各参赛队需同时提供全体成员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,用于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,每个成员的照片应以姓名加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; 4.请同时将上述资料邮寄至: (1)中国龙舟协会 地 址:北京市东城体育馆路9号 邮 编:100763 联 系 人:吕 冉 联系电话:010-67128832, 传 真:010-67133577 电子邮箱:zglzxh@126.com (2)赛事组委会(江苏省阜宁金沙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) 联 系 人:项达伟,电话18861928100; 传 真:0515-89705066 电子邮箱:1901233235@qq.com (二)报到 请公开组各运动队于10月25日到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大会指定宾馆报到,并于10月22日前将抵离航班、车次、船次通知当地组委会。 赛事组委会报到联系人: 姓名:陶鹏程, 电话15371136997。 五、录取名次与奖励 (一)单项 公开组单项赛前8名队伍获优胜奖,颁发奖杯和证书。 (二)总成绩 公开组总成绩前8名队伍获优胜奖(将各项积分相加,如积分之和相等,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,并以此类推),颁发总成绩奖金、奖杯和证书。 (三)奖金分配方案 公开组总奖金额30万元人民币(税后),分配如下 (单位:元人民币): 公开组总成绩9-16名队伍(须遵守大会纪律,且参加所有规定比赛)均获鼓励奖。奖励金额:各1万元。 六、经费 (一)各参赛运动队往返旅费自理。 (二)根据各赛区情况,组委会将为各参赛队提供: 1.公开组按照16支编队要求,大会负责自10月25日至28日(4天3晚)每队26人在当地的食宿和住地往返赛场的交通接送,超编人员经费自理,各队报到时交纳大会酒店押金1万元整,离会时退还。 2.各队报到和离会在盐城南洋机场、盐城市火车站免费接送服务各1次(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免费接送1次,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交通)。 3.各队抵达赛区后由指定宾馆至赛场的往返交通接送(未入住指定宾馆的运动队自理)。 4.其他费用自理。 七、日程安排 (一)10月25日:公开组运动队全天报到,运动队训练; (二)10月26日:运动队训练,领队教练员联席会; (三) 10月27日:各组别200米、500米直道赛预赛、复赛、半决赛、小决赛; (四)10月28日:开幕式,各组别200米、500米直道赛决赛及颁奖仪式,5000米绕标赛及颁奖仪式,总成绩颁奖仪式; (五)10月28日下午离会。 八、未尽事项另行通知,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中国龙舟协会 2017年10月9日 (责任编辑: ) |